1.1项目名称: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
1.2采购单位: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1.3采购范围:供应商为需求方供应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水果类、调料干货类、冻货类、奶制品、豆制品、米面油类等副食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4采购定点单位入围数量:2家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1.6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00万元(以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
1.8供货地点:免费运送至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具备执证期限有效的营业执照。
2.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4供应商须纳入白山市智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平台,食品安全可追溯。
2.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官网无行贿截图。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磋商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7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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