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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4-2026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4-2026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3.8.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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