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系统建设及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80097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洪购2023F000893573 |
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系统建设及维护 |
1 |
项 |
9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建设完成后维保期为三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资格审查环节落实信用承诺制政策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的比例,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5.2供应商不是小微企业的,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需明确中小企业应当达到的金额比例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中小企业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0:00 至 2024年09月04日 23: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