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直燃型溴化锂空调机组招标人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委托,就招标人需直燃型溴化锂空调机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投标有效期为12个月
2.3 交货日期:10月5日前供货(当中标结果产生后,如因供应商考察、供应商准入、申码、上报计划、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供货周期延后的,以实际到货时间为准。)
2.4 交货地点: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根据中标结果选取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空调”或“溴化锂*机”或“冷*水*机组”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设计"或"研发",(*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
3.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包含发生器的工作压力≥ 0.1MPa(投标人须在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备注工作压力),必须提供压力容器制造商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级别D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级别D级及以上)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5投标人须在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6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9月0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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