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17-QT-071)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3号机组大修锅炉酸洗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2.2 项目规模:33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水冷壁酸洗工程计划结合2024年9月机组检修进行。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5日内将本次化学清洗所需设备及材料运至招标方施工现场,并完成开工前手续办理、人员培训及现场布置等工作。投标方在办理开工手续后20天内对本项目水冷壁酸洗施工全部完成,从进水到排酸、清洗时间要求5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襄阳公司2024年3号机组大修锅炉酸洗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在最近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化学清洗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需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 10.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27 17:30到2024-09-04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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