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性能仿真集群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高性能仿真集群,用于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第一性原理计算、分子动力学模拟。基于CPU节点进行储能材料正极掺杂位点高通量筛选,建立结构与正极电压平台的联动机制;利用以上数据集并基于GPU节点进行机器学习力场生成,并进行长时间尺度的分子动力学模拟;形成多种新储能材料的性质数据库。
2.2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
CPU计算节点8台
GPU计算节点2台
管理节点1台
存储节点2台
OPA高速网络交换机1台
机柜1台
UPS1台
2.3项目进度(工期、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到货验收后15日内完成全部系统集成。
2.5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湾区创新大厦2015室
2.6技术指标关键与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报价无效。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过材料计算模拟仿真平台相关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和盖章页;
3.4信誉要求:
3.4.1 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 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 截至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9日8:00:00至 2024年9月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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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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