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高铁赠送矿泉水(天然水)、苏打水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30ml-380ml瓶装水的高铁服务赠送矿泉水(或天然水,合同期内供应同一种,不可替换)及规格为280ml-380ml瓶装或罐装高铁服务赠送苏打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述: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需要对高铁赠送的矿泉水(或天然水)、苏打水进行采购。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甲方订单为准),配送范围包括不限于北京南站、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北站、北京清河站、北京朝阳站、北京丰台站、石家庄站、天津西站、雄安站等车站分拨库房。
3、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合同履约期限:1年。
5、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规格为330ml-380ml瓶装水的高铁服务赠送矿泉水(或天然水,合同期内供应同一种,不可替换)每年预估约700万瓶;规格为280ml-380ml瓶装或罐装高铁服务赠送苏打水每年预估约70万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企业应当为矿泉水或天然水或苏打水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页复印件,生产范围应涵盖对应投标产品(提供矿泉水要求另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有部分种类产品为授权经销商(含品牌商)的,应提供上述要求生产厂商的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投标人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备案资料,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须为直接授权,不接受转授权,不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之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原件(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2022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两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年度缴纳);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生产和供应能力,能够开具符合企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明细或类别与正式供货产品品名一致。同时承诺能够提供有效合格的、与产品执行标准相符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执行标准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等。本项在投标函承诺;
5、投标人能够承诺没有下列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本项在投标函承诺;
6、投标人未被国铁集团、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重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企业。本项在投标函中承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4:3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高铁赠送矿泉水(天然水)、苏打水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30ml-380ml瓶装水的高铁服务赠送矿泉水(或天然水,合同期内供应同一种,不可替换)及规格为280ml-380ml瓶装或罐装高铁服务赠送苏打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述:中国铁道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需要对高铁赠送的矿泉水(或天然水)、苏打水进行采购。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甲方订单为准),配送范围包括不限于北京南站、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北站、北京清河站、北京朝阳站、北京丰台站、石家庄站、天津西站、雄安站等车站分拨库房。
3、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合同履约期限:1年。
5、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规格为330ml-380ml瓶装水的高铁服务赠送矿泉水(或天然水,合同期内供应同一种,不可替换)每年预估约700万瓶;规格为280ml-380ml瓶装或罐装高铁服务赠送苏打水每年预估约70万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企业应当为矿泉水或天然水或苏打水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页复印件,生产范围应涵盖对应投标产品(提供矿泉水要求另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有部分种类产品为授权经销商(含品牌商)的,应提供上述要求生产厂商的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投标人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备案资料,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须为直接授权,不接受转授权,不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之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原件(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2022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两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年度缴纳);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生产和供应能力,能够开具符合企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明细或类别与正式供货产品品名一致。同时承诺能够提供有效合格的、与产品执行标准相符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执行标准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等。本项在投标函承诺;
5、投标人能够承诺没有下列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本项在投标函承诺;
6、投标人未被国铁集团、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重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企业。本项在投标函中承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4:3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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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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