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08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花坪一期56.25MW、坪乐5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凤冈)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绥阳县 2.2 项目规模:凤冈花坪一期56.25MW、绥阳坪乐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2024年10月-2025年7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 年 10月 20 日(首批4台套交货),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特别说明: 凤冈花坪一期56.25MW风电项目分界点位于距花坪凤冈东(G56杭瑞高速出口)收费站约30公里处,位于东部场区和西部场区的中间位置,具体为凤冈县永安镇龙山村桃坪垭口,参考坐标E107°39' 3.53",N28° 6' 11.95"(WGS84)。 绥阳坪乐50MW风电项目分界点位于距绥阳坪乐收费站(G69银百高速出口)约1公里处,参考坐标E107°28'27.27",N28°11'37.48"(GCJ-02坐标)。 设备出厂至分界点全部工作(含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清障、空障清理等,并保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输通畅,同时包含冬雨季节路面防滑及牵引设备等措施)由投标人负责,报价时需单独列出运输改造费用,分界点至机位点道路(含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清障、空障清理等,并保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输通畅,同时包含冬雨季节路面防滑及牵引设备等措施)由招标人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花坪一期56.25MW、坪乐5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 3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证书。 7.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29 16:14到2024-09-05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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