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采购包预算金额:3,2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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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7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