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LQ********、项目名称###市卧龙区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和校外配送餐供应商入围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第1标段: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 元第2标段: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 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实施地点:卧龙区境内;(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3)采购内容:第1标段:为卧龙区小学、中学、高中统一采购食材,含大米、食用油、肉类(猪肉、禽肉)、鸡蛋、牛奶、面包、水果、蔬菜(含豆制品)、调料等。第2标段:为卧龙区所属部分学校配送餐饮服务。(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5)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第1标段:卧龙区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第2标段:卧龙区所属部分学校校外配送餐供应商入围6、服务期限:第1标段:服务期限1年。第2标段:服务期限3年,入围供应商每年签订一次合同,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可提供财务报表);(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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