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绥中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35,200.00
最高限价(元):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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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承担2024 年绥中县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46批次(详见表1-1,1-2)、 2024 年绥中县生鲜乳质量安全风险监测5批次(表2-1)、2024 年绥中县“瘦肉精”专项监测117批次,共计168批次的检测任务,,监督抽查需方负责提供检测样品,供方协助抽样。合同总价包括供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需采样费、检测成本费、人工费、设备使用费、税费等费用。
表1-1
2024 年绥中县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环节及数量
环节 |
动物组织 |
数量(批次) |
备注 |
屠宰环节 |
猪肉 |
4 |
|
猪肝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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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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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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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 |
6 |
||
鸡肝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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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环节 |
鸡肉 |
3 |
正大、九股河公司、三融公司各1批次 |
鸡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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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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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6 |
表1-2
2024 年绥中县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依据
动物/组织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判定依据 |
备注 |
猪肉、牛肉、羊肉、猪肝 |
3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农业部 1025 号公 告-18-2008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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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霉素 |
GB/T 20756-2006 GB/T 22338-2008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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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 |
氟甲喹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17-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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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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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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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克珠利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食性组织中地克珠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970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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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肝 |
金刚烷胺 |
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 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60.5-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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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氨基 2-唑烷酮 (AOZ) |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 781 号公告-4-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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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基吗啉代-3-氨基-2 唑烷酮 (AMO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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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氨基乙内酰脲(A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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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脲(S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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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禽蛋、奶和奶粉中多西环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9.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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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丙沙星 |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31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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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诺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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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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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氟沙星(丹诺沙星、单诺沙星) |
判定依据、标准:
原则上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最大残留限量判定,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药物或添加物按照实施细则中以标准方法检测限作为主要依据指定的判定值判定(优先以定量限作为判定值,如无定量限则以检出限作为判定值,如果检验项目涉及多个方法,而检出限和定量限又不一致的,以最高检出限或定量限作为判定依据。
表2-1
2024 年绥中县生鲜乳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数量、项目、方法
数量(批次)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5 |
三聚氰胺 |
可用快速法进行初步筛选,快速法检出限原则上不高于0.05mg/kg,检测结果高于检出限的样品采用《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第二法进行确证 |
β-内酰胺酶 |
应在当地采用快速法进行检测筛选,生羊乳样品快速方法的检出限不高于3U/mL,生水牛乳样品快速法检出限不高于1U/mL,其他样品快速法的检出限不高于4U/mL。检测结果高于检出限的样品依据《生乳中β-内酰胺酶的测定》(NY/T 3313-2018)(第一法)进行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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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类物质 |
生乳中碱类物质的测(T/TDSTIA 017-2019) |
检测要求及判定标准:
按《生鲜乳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判定要求》、和《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执行。
表3-1
2024 年绥中县“瘦肉精”专项监测抽样环节、数量
动物/组织 |
数量(批次) |
环节 |
合计(批次) |
猪肉 |
8 |
屠宰环节 |
117 |
猪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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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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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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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尿 |
79 |
养殖环节 |
|
牛尿 |
表3-2
2024 年绥中县“瘦肉精”专项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依据
动物/组织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备注 |
猪肉 |
3 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农业部 1025号公告-18-2008 |
农业 农村部第250 号公告 |
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应分两次分别完成各品 种数量的一半 |
猪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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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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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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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尿 |
农业部 1063 号公告-3-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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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尿 |
判定标准
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样品判定为不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取得CMA认证证书,同时具有CATL检测资质,且检测能力范围表需对所投包产品检验项目表的检验参数全覆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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