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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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3#泊位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20〕3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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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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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3#泊位
建设规模:新建1个5万吨级液体危险品泊位(13号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205.2万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疏浚工程、土建工程、道路硬化、围墙护栏工程、码头前沿硬化工程、消防水罐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电仪安装检修工程、出入卡口、监控、通信工程、航道辅助设施。(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为准)
要求工期:212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疏浚工程、土建工程、道路硬化、围墙护栏工程、码头前沿硬化工程、消防水罐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电仪安装检修工程、出入卡口、监控、通信工程、助导航设施。(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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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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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工程的施工业绩及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或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2人,两位项目经理(建造师)均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一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单位);另一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单位);两位项目经理(建造师)均需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2人,两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均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一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单位);另一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均需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2)其他人员要求: ①安全负责人,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②质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③预结算员,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预结算工作3年以上; ④资料员,1人,负责施工资料工作3年以上;⑤测量负责人 ,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工程测量工作3年以上;⑥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以上人员专业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应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能体现其个人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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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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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25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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