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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深项目玄武岩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7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杭州)工程有限公司现采购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深扩建T9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需用玄武岩碎石,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玄武岩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T9标段施工范围为K3551+100~K3595+149.757,共计44.05km。

长深高速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现状为双向四车道,由惠河高速二期、惠河高速一期组成。惠河高速二期标准路基宽度为26.0m,惠河高速一期标准路基宽度为24.5m。长深扩建将原双向四车道扩建到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T5、T6、T7标段范围内的路面、交安、中央分隔带绿化、附属区房建工程以及场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程、中型预制构件预制、运输、安装等工程。

项目合同工期:为30个月,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2.2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产品质量:投标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3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三家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7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8接受代理商投标。当代理商投标时,所有关于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对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同样有效。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时间

4.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8日至2024年9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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