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安排解决,现对该项目的 常压炉改造、减压炉改造、余热回收系统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完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BGZZB124068-6;
2.2项目名称: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提质改造项目常压炉改造、减压炉改造、余热回收系统改造采购(重发);
2.3建设地点:天津石化现场;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交货期: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常压炉改造 1 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减压炉改造 1 套
3 余热回收系统改造 1 套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特定条件
3.4投标人应为制造厂,不接受流通商或经销商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锅炉制造);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1)。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6 2019年1月(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石油化工装置至少有2套炉管成功应用业绩。需提供详细业绩列表(须含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情况说明信息)及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等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9日9:00时至2024年9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安排解决,现对该项目的 常压炉改造、减压炉改造、余热回收系统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完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BGZZB124068-6;
2.2项目名称: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提质改造项目常压炉改造、减压炉改造、余热回收系统改造采购(重发);
2.3建设地点:天津石化现场;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交货期: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常压炉改造 1 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减压炉改造 1 套
3 余热回收系统改造 1 套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特定条件
3.4投标人应为制造厂,不接受流通商或经销商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锅炉制造);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1)。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6 2019年1月(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石油化工装置至少有2套炉管成功应用业绩。需提供详细业绩列表(须含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情况说明信息)及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等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9日9:00时至2024年9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