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重招)徐闻工区水基钻井液及随钻废弃物环保处理项目框架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50.00万元(含税 税率6%);招标人为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需求,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华东石油工程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对徐闻工区水基钻井液及随钻废弃物环保处理项目实施框架招标,将徐闻工区钻进及钻后治理过程中水基钻井液及随钻废弃物进行转运与处理。
2.2 标的物:徐闻工区水基钻井液及随钻废弃物环保处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2.4 服务地点: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徐闻工区。
三、资格要求
(重招)徐闻工区水基钻井液及随钻废弃物环保处理项目框架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固废、污水处置点或协同处置点,提供处置点所有证明或协同处置协议合同,及处置点现场照片。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4、投标人2021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A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环境污染事件或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本企业或协同单位地方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提供查验网址链接。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7:00:00至2024年09月14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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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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