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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及新复议法实施后行政争议解决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9-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     2.项目名称#****局行政应诉及新复议法实施后行政争议解决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00     4.最高限价(如有):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局行政应诉及新复议法实施后行政争议解决服务项目 6 名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所则须提供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所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1)“信用中国”(********,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市政****网”(http://********)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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