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柏山镇柏山村和寨豁乡司窑村两个行政村。为有效减少建设过程中损毁土地的情况,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2〕1号)文件精神,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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