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委托,拟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4年、2025年生产性设备设施零星维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Z
二、招标项目: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4年、2025年生产性设备设施零星维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4年、2025年生产性设备设施零星维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2、预算金额:320万元(含税),预算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被列入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烟草行业黑名单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不予接受;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禁入期限内的;
2、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5、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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