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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磨池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磨池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中发改政策[2024]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山市磨池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中发改政策[2024]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茅桥镇、白马镇;

2.1.2建设规模:在八一村、麻柳沟、汪家堰等地建设水质净化湿地共约45000平方米,开展河道生态修复约5.75千米,实施东湖水域水生态修复,同时对青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人工湿地进行改造。

2.1.3计划工期:6个月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乐山市磨池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6个月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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