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相关需求详见附件3。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多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经营范围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4.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特别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并标记为不诚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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