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Z2
2.项目名称:广西崇左市城南一路(环城东路-标尾段)交通路面标线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叁仟陆佰伍拾玖元陆角陆分(¥653659.66)。
5.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叁仟陆佰伍拾玖元陆角陆分(¥653659.66)
6.采购需求:广西崇左市城南一路(环城东路-标尾段)交通路面标线修复工程,包含标线、虚实线、中心线、停止线、等待线5257.60㎡,热熔涂料菱形标志、三角形标志、箭头标线菱形、箭头、直转、左转、右转2780.20㎡,热熔涂料图案、文字标线、地面文字(摩托车、公交车)32.60㎡,横道线、人行横道(斑马线)3967.50㎡,路面清扫标线灰尘、人工清理旧路地面标线灰尘污物、杂质清除12037.90平方米,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内容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
2.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售价:工本费每本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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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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