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楼一层、二层洁净车间建设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EPC)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备案。以大高经发函[2024]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广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楼一层、二层洁净车间建设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黄泥川智能制造产业园4号楼一层、二层 2.工程规模: 工程: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38.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化间及办公区域建设、动力设施、管网配套、研发生产工艺附属设备及管线安装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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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03月19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之间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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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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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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