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Y20
项目名称: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一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0 | 5,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30天(如若生产厂家或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内体现交货期<30天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包2(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二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0,000.00 | 4,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30天(如若生产厂家或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内体现交货期<30天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包3(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三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60,000.00 | 3,5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30天(如若生产厂家或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内体现交货期<30天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10)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1)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商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授权书)(注: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10)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1)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商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授权书)(注: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榆林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全身高端彩超诊断仪、C型臂、眼科AB超等)货物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10)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1)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商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授权书)(注: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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