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智能产品设计设备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8.70万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8.70万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九)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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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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