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系国有大型建筑业施工企业。注册地为西安市,办公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三路南侧。公司资质国内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矿山工程施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境外为境外铁路、公路综合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公司注册资本金10.1亿元,资产总额持有量52.73亿元。为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通用物资采购,实现控制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通用物资进行年度框架招标采购。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通用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依据
2.1招标内容:
本次对活动板房、钢结构棚、移动式箱房、彩钢围挡、螺纹套筒、普通螺栓、高强螺栓、螺母、声测管、防落梁挡块、金属波纹管、下拉锚线、接触网预埋钢板、减震榫进行招标,详细物资名称规格、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本次招标采购只确定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价,不确定采购数量。招标采购活动结束后,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通用物资的框架采购协议(有效期暂定二年)。各使用单位从中标入围供应商中择优选择签约供应商,签订通用物资采购合同并履约。
2.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铁建和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3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活动板房、钢结构棚、移动式箱房、彩钢围挡: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2资质要求: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4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资质和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1.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2022、2023)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7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相关供货业绩3份,(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单价未遮盖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8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供货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3.1.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10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可参与同一类物资不同包件投标,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3.1.12投标产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
3.2.2.螺纹套筒、普通螺栓、高强螺栓、螺母、声测管、防落梁挡块、金属波纹管、下拉锚线、接触网预埋钢板、减震榫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2.2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2.3财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2022、2023)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2.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相关供货业绩3份,(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单价未遮盖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履约信用:信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供货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3.2.7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2.8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3.2.10投标产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投标方式。本次招标投标均采用电子公开招标方式。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年9月23日至202 4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 4年9月30日1 2: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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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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