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国际客运站恢复客运通航改造工程(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客运站总建筑面积为17181m2,为满足口岸单位对国际公共场所监管的相关要求,提高通关效率,海关、边防、港公安功能需求完善事项,升级相关设备安全性,现对本项目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海关监管区、边检监管区、港公安监管区及其他监管区的建设。
(1)海关监管区:包括出入境卫生检疫区及旅检区部分设备的补充及更新、指挥中心的建设、业务信息化系统的补充建设、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网络系统的补充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视频监控及门禁系统的补充完善、海关业务监管所需配套办公设备设施等。
(2)边检监管区:包括边检视频监控系统的更新、门禁系统的补充完善、一楼主机房的建设及网络设备更新、一楼监控室网络设备更新、二楼监控室网络设备更新、二楼弱电间网络设备更新、自助快捷通道的建设、报警系统的建设等。
(3)港公安监管区:包括办公室、休息室、调解室、室外广场岗亭以及智能化系统的建设。
(4)其他监管区:包括电视墙的更新和存储设备的更新等。
(5)土建工程:边检监管区机房改造、港公安监管区改造、客运站边防查验区及现场标识标牌更新。
(6)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4)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具备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建筑施工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设备采购,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和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②建筑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质等级,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 月16 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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