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皮卡车集中采购(第三次)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朔州公司租赁需求,现采购新能源皮卡车7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新能源皮卡车,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2.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
2.4交货地点:山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所有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6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22.084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一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自身或委托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与本采购内容相关的业绩。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关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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