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成都能特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用车驾驶服务(二次),招标人为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能特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用车驾驶服务(二次)。
2.2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主要用于油气田开发的生产现场(井站),天然气净化厂、炼化企业等,用车范围主要是川渝地区的井场道路(包括山区道路)及其他地点。项目预估金额226.42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人提供成都能特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用车驾驶服务,主要用于油气田开发的生产现场(井站),天然气净化厂、炼化企业等,用车范围主要是川渝地区的井场道路(包括山区道路)及其他地点。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单价限价招标,具体单价限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川渝地区或其他区域。
2.6 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两年或合同结算金额达到两年预计估量金额226.42万后,合同终止,重新招标(合同一年一签,以113.21万元为年服务费,即合同暂定金额,第一年服务期满前三十个工作日起,招标人对中标服务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评不合格,取消中标服务商第二年服务合同的资格;一年合同期未满,但是金额已达113.21万元,招标人对中标服务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评不合格,取消中标服务商第二年服务合同的资格。考评标准详见“承包商业绩评价记录表”)。
2.7 质量标准:满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2.8授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推荐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推荐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尚具备竞争性的,推荐排名第1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若中标人为2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6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不低于20%;
若中标人为1家,第一名中标人分配全部工作量。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1)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2)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不允许分包。
*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向经营所在地市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资料《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等,并出具备案相关资料(证书扫描件)。
*5、人员资格和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5名驾驶人员,并满足以下要求:
(1)驾驶人员的年龄及驾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6年以上驾龄。
(2)证照要求: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及以上), 并确保驾驶服务人员驾驶证在服务期间内持续有效。并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承诺:拟派从事经营用车驾驶人员经所在地市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运输法规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3)其他要求:无酒驾、毒驾处罚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记录,无刑事犯罪及治安处罚记录。
*6、机具设备要求:价格(不含购置税)人民币18万以内(含18万)且排量(含)1.8L以下的小轿车及同级规格型号车3台及以上;价格(不含购置税)人民币18万以上(不含18万)-人民币38万以内且排量(含)1.8L以上-3.0L以下商务车及同级规格型号车4台以上;价格(不含购置税)人民币18万以上(不含18万)-人民币38万以内且排量(含)1.8L以上-3.0L以下越野车及同级规格型号车3台以上,并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或扫描件。
*7、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包含与本项目类似的的驾驶运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交验证明(结算发票或运输运行路线的派车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8、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23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信誉要求:
*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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