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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体育馆招募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体育馆招募合作伙伴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金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体育馆招募合作伙伴

2.2、项目编号:HNXD

2.3、项目概况: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体育馆位于三全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共两层,其中游泳馆2690平方米,标准池1座(50米×21米);篮球场4602平方米,共2011座席;综合训练场2690平方米

2.4、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2.5、合作期限:1+4年(第1年中标人运营,第2-5年项目公司运营)

2.6、资金要求:前期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即达到正式运营条件前中标人须对场馆进行升级改造、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等,以上硬件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2)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打印)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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