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产业单位第一次协议库存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浙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分标名称 |
业绩要求 |
试验报告 |
生产许可证 |
3C认证证书 |
生产试验设备及生产能力 |
其他资质要求 |
是否接受代理/集货商 |
1 |
低压并网模块化储能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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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块化储能柜须提供投标人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6548-2018《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测试规范》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2.电池单体、电池模组(PACK)、电池簇须提供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18(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3.储能变流器(PCS)须提供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4120-2017(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大于等于所投产品功率)。 4.电池管理系统(BMS)须提供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4131-2023《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5.能量管理系统(EMS)须提供国家级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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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的储能系统集成商。(须提供投标人的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6548-2018《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网测试规范》标准的模块化储能柜型式试验报告。)。 |
否 |
注:1.业绩时间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数量/金额以发票为准。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和强制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范畴的产品,投标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合同签订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详见货物清单。
●供货期限: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容量货物所报单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投标人在该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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