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众恒投资有限公司光伏组件采购框架(三次招标)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2024年广东众恒投资有限公司光伏组件采购框架(三次招标),本项目招标预测总金额为1700万元。
3、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4、招标范围:光伏项目框架采购N型单面单玻单晶硅光伏组件(590Wp及以上),本框架容量预估为20MWp;具体要求见附件三招标清单。
5、标的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的。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高单价限价 |
拟招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1 |
N型单面单玻单晶硅光伏组件(590Wp及以上) |
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
1 |
天汇公司预估容量:15MWp;中汇公司预估容量:5MWp。 |
备注:
(1)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截止。框架协议期届满时,如投标人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采购量的80%,延长该投标人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10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100%,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本项目预估金额仅为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有确切数量需求。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2)投标需含:13%增值税等税费及包括把设备运送至交货地点的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进口关税、抽检不合格等相关费用等。
(3)结算方式:实际供货以买方的光伏组件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按相应规格的光伏组件报价、实际交货容量据实结算。
设备货款的支付:买方应在每批光伏组件发货前30天,在卖方提交相应付款申请并满足下列条件,经买方审核无误15日内,向卖方支付相应批次计划交付的光伏组件合同价格(即该批次设备数量*该批次合同单价)95%作为发货款。
①买方出具的发货通知单。
②金额等于该次支付金额的财务发票。
设备验收款的支付:当设备到货通过验收后,买方已经签发设备验收单后,卖方提交付款申请及下列单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给卖方通过完工验收的该批次合同价款(即该批次设备数量*该批次合同单价)的5%。
①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的到货验收证明;
②金额等于该次支付金额的财务发票;
③由卖方银行开具的金额为本合同实际供货总价5%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1年期质量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
(4)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计算规则:(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预测总金额。
(5)其他:
1)价格执行、调整方式
合同有效期内光伏组件价格调整机制:
①组件的价格波动系数K1 :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PVInfolink(https://www.infolink-group.com/zh-cn/solar/spot-price)公布的行业光伏组件(182/210mm TOPCon组件-分布式项目)人民币平均价(每瓦单价)计算组件价格波动系数:
价格波动系数K1=(签发组件发货通知单当日PV Infolink 同类型组件人民币平均价-投标截止日PV Infolink 同类型组件人民币平均价)/ 投标截止日PV Infolink 同类型组件人民币平均价。
②价格调减规则:若组件市场价格下跌, 且∣价格波动系数K1∣≥5%,则调减后组件价格=合同组件价格*(1-∣价格波动系数K1∣*调价系数K2),K2 取值定为1.1。
③价格调增规则:若组件市场价格上涨,且∣价格波动系数K1∣≥5%,则调增后组件价格=合同组件价格*(1+∣价格波动系数K1∣*调价系数K3),K3 取值定为0.9。
2).本项目所订购的物资现场抽检要求
合同质保期内,可选取双方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机构的抽样检测(含到货抽样检测、质保期内线性功率衰减符合性检测)的费用及运输费由卖方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合同总价中。抽检数量为采购量的1‰(不能整除者,按商数加1块计算)。
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求单位负责。如检验不合格,供方负责检测、运回及装、卸车等全部费用,并处以合同价的1%作为违约金。根据每份合同订单约定,如送货时间未满足客户要求,导致产品使用方遭受投诉,扣罚供货厂家 10000元/单。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产品质量事故,供方应积极协助需用单位查明事故原因,并协助需用单位解决问题,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120天(日历日)。
二、限价
1、最高单价限价:详见上表。
2.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最高单价限价,但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以下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资格要求
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如下表: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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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投标人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若由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及承诺书。 |
6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告知性要求,投标时无需提供,后续若中标人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招标人可终止其在该项目的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合同) |
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持股达50%,或实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持股达50%)、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8 |
投标人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的检测设备,或由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投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告知性要求,投标响应时无需提供,后续若中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招标人可终止其在该项目的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合同) |
9 |
投标人未被广州建筑集团、南方电网公司或众恒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
10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11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2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4 |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提供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①国家税务总局系统查询结果打印盖章,例:查询操作(广东省)https://www.etax-gd.gov.cn→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或其它证明文件。②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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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业绩要求:2022-2023年生产或代理品牌的晶体硅组件总出货量(总出货量指本项目所投品牌的总出货量)不低于30GW。投标人须提供该品牌的上市企业年报数据,或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数据,或海关统计数据,或海关的关单,或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文件证明出货量。 |
2 |
晶体硅组件按 GB/T9535(或 IEC61215)和 GB/T20047(或 IEC61730) 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如提供的认证证书为英文版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版认证证书,若没有相应的中文版认证证书,需同时附认证证书相应的中文翻译。 |
3 |
投标人提供产品须获得以下认证: (1) IEC 61215、IEC 61730-1、IEC61730-2 标准的型式试验认证(CQC 或 CGC、TUV、VDE、UL、CSA、JET、SGS 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认证检测报告; (2) IEC61701认证(盐雾腐蚀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认证检测报告; (3) 抗 PID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认证检测报告。 注:如提供的认证检测报告为英文版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版认证检测报告,若没有相应的中文版认证检测报告,需同时附认证检测报告相应的中文翻译。 |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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