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包含一年所需随机备品备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4.报价人须提供消防车生产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消防车生产制造许可。
5.报价人所投品牌产品自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台登高平台消防车(作业高度不低于32.7米)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6.报价人须承诺中选后15天内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7.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承诺中选后10天内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设备原厂商出具的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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