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路灯亮化所乌海湖东岸分接箱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贰拾柒万伍仟壹佰贰拾贰元整(275122元);
工期:1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磋商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材料:
1.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制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四级(含)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磋商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磋商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磋商响应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提供磋商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路灯亮化所乌海湖东岸分接箱整改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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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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