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黄山南路周边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19232.55元
最高限价: 219232.55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县城,原门球场人造草皮铲除后重新更换;栏杆拆除;绿化清除后硬化;计分板更换;门球框更换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②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 分至2024年10月16日9 点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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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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