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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妇女联合会同安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10-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厦门市同安区妇女联合会同安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修缮(第二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460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460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同安区妇女联合会 同安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修缮等,1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声明。  (2)近期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报价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报价响应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交《具备报价资格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  ①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在报价文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报价文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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