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保康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国投.光千盛景”(南关街片区)、“国投.梅岭新居”(一桥头煤球场片区)楼盘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招标,项目业主为保康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保康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BKCX-C
2、项目名称:“国投.光千盛景”(南关街片区)、“国投.梅岭新居”(一桥头煤球场片区)楼盘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销售金额的2.7%。
注:各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结算时投标报价费率固定,根据总销售金额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保康县城关镇
(2)招标内容:“国投.光千盛景”(南关街片区)、“国投.梅岭新居”(一桥头煤球场片区)楼盘销售代理,负责办理商品房销售各种手续,并能较好地处理业主的投诉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标包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可售房产售出80%或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服务范围涵盖本次相关招标内容。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个月)任意一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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