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上风电场(以下简称“海风场”)场址位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址区域边界距离北侧三灶岛约10km,距离西侧高栏岛约10km,距离东北侧横琴岛约为15km,距离东侧小万山岛约20.5km。场址北侧三灶岛为珠海三灶机场,其跑道成东北—西南走向,与风电场场址边界的长边方向平行,机场侧面与风场的最近距离约10.5km。规划场址海域面积约52km2,属于近海风电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 (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内容和要求为准) |
0724-2420N2496175(2) |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第二次)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①完成风机传动链健康诊断模型的研究,解决风机传动链故障早期诊断及预防问题; ②完成基于声纹特征识别的风机叶片故障诊断技术的研究,解决风机叶片故障诊断问题; ③完成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及部署调试; ④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受理专利1个,相关软著1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要求为准。
2.4地点: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璧青湾海风场。
2.5工期:合同暂定总工期为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需完成系统硬软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近半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或相关任职证明资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不少于1个电力相关企业数字孪生相关系统开发或者电力相关企业三维可视化相关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2024年10月13日上午00:00至2024年10月1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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