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2024年厂区部分区域文明生产治理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024年厂区部分区域文明生产治理项目(CHDTDZ052/17-QT-15701):2024年厂区部分区域文明生产治理,包括电气综合楼外墙面改造、汽机综合楼外墙面改造、辅机综合楼外墙面改造、燃料管控楼室外地面改造、汽车机采地磅称控制室墙面改造、汽车机采广场道路改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厂区部分区域文明生产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至少3项(已完工项目或正在进行项目均可)(如合同或技术协议等材料关键页影印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等主要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14 14:32到2024-10-21 16: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04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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