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春10KV彩发甲线(数字科技孵化基地)扩建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最高投标限价:74.736791万元
2.2建设规模:10KV彩发甲线1号环网箱—新建红线环网箱的10KV电缆线路、新建电缆线路沿线预留通信导管、拉管工程及配套直线井、接头井、转角井、环网柜基础等。
2.3招标范围:10KV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6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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