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油房壕煤矿首盘区三维地震勘探和瞬变电磁勘探
2.2 项目编号:SNZB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3.1项目概况
一标段项目名称:油房壕煤矿首盘区地面三维地震勘探服务
油房壕煤矿首盘区(13盘区)总面积为21.09km²,为保证矿井后期正常生产,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矿井原勘探工作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的应当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采用多种物探方法进行综合勘探,可以采用地震与电法相结合的勘探技术方法查明构造及其富水性。目前,油房壕煤矿首盘区(13盘区)原勘探工作量明显不足,三维地震勘探仅对13盘区A区(面积为6.31km²)完成了勘探,尚剩余面积14.78km²未进行三维地震探查工程,不能满足对首盘区构造探查要求。
本次拟采用三维地震勘探技术方法查明构造,勘探面积为14.78km²。
二标段项目名称:油房壕煤矿首盘区地面瞬变电磁勘探服务
油房壕煤矿首盘区(13盘区)总面积为21.09km²,为保证矿井后期正常生产,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矿井原勘探工作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的应当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采用多种物探方法进行综合勘探,可以采用地震与电法相结合的勘探技术方法查明构造及其富水性。目前,油房壕煤矿首盘区(13盘区)原勘探工作量明显不足,电法勘探工程尚未开展,不能满足对首盘区富水性探查要求。
本次拟采用瞬变电磁勘探技术方法查明富水性,勘探面积为21.09km²。
按照油房壕煤矿两个标段要求投标人分别开展地面三维地震和瞬变电磁野外数据采集、资料处理与解释以及报告编制提交等全流程勘探工作,查明矿区内构造、可采煤层赋存特征、主要含水层富水性及其分布范围。
项目目标:一标段:通过在首盘区开展三维地震勘探工作,探查区内构造、可采煤层赋存特征及其分布范围,查清首采盘区地质构造赋存情况,保证后期正常生产。
二标段:通过在首盘区开展瞬变电磁勘探工作,探查区内主要含水层富水性及其分布范围,查清首采盘区水文地质条件,保证后期正常生产。
2.3.2招标范围
一标段:油房壕煤矿首盘区地面三维地震(面积为14.78km²)勘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野外数据采集(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青苗赔偿、设备、劳务等),开展资料处理与解释,完成报告编制与提交。
二标段:油房壕煤矿首盘区地面瞬变电磁(面积为21.09km²)勘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野外数据采集(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青苗赔偿、设备、劳务等),开展资料处理与解释,完成报告编制与提交。
本项目兼投兼中。
2.3.3整体目标
通过在首盘区开展三维地震勘探和瞬变电磁勘探工作,探查区内构造、可采煤层赋存特征、主要含水层富水性及其分布范围,查清首采盘区水文地质条件,保证后期正常生产。
2.4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油房壕煤矿。
2.5 计划工期:工期为180日历天,自中标单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2.6 设计标准:
《煤田地震勘探规范》(DZ/T0300-2017)《地面磁性源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DZ/T 0187-2016)等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勘查)、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球物理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1年度以来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近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近3日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发生禁止交易的行为;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业绩要求
4.1两个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煤矿勘探或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业绩,并取得备案证明。
4.2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地面三维地震业绩: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煤矿三维地震勘探项目业绩,提供验收证明。
4.3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地面瞬变电磁业绩: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煤矿地面电法勘探项目业绩,提供验收证明。
备注: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合同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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