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破乳剂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2.2、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拟从中国境内指定地点向伊拉克米桑省Buzurgan油田中海油化学品仓库发运5000立方米IBC吨桶包装的破乳剂(以发运时提供的最终清单为准),在2年内约分6批次运输,现对其国际运保报检通关代理服务进行招标。
代理人按合同要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装货,将货物按照约定时间运输到伊拉克米桑省Buzurgan油田中海油化学品仓库。同时,代理人代理招标方办理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相应手续,包括国内指定地点接货、国内运输(如发生)、港口报关装船、国际运输、卸船、境外清关、境外港口陆运至伊拉克中海油化学品仓库、目的地卸车、全程保险等全过程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最终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代理人。
2.3、项目实施地点:国内指定地点——伊拉克米桑省;
2.4、资金来源:其它渠道;
2.5、出资比例:100%;
2.6、计划投资:人民币2100万元(含税);
2.7、实施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6年10月31日。
2.8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
2.9技术标准和要求
2.9.1、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标,此范围仅作为评标总价核算方式,预估从中国境内指定地点到伊拉克米桑省Buzurgan油田中海油化学品仓库门到门运输,分批次发运5000立方米IBC吨桶包装的破乳剂,货值8250万元人民币,进行统一报价。此货量不是最终货值、货量,最终货值、货量可能发生调整,以报关单、提单为准。
服务范围:中国境内指定地点到伊拉克米桑省Buzurgan油田中海油化学品仓库门到门运输国际运保报检通关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接到发运清单后,按约定时间和地点接货,国内运输(如发生)、国内港口存放、装箱、装船;根据招标方需求,提供买箱、装箱、堆场内装卸、倒短和集港服务;
2、负责收集和转移批件和文件,办理所有货物进出口手续、批复、免征、单证,避免任何文件不完整、不符、缺失、延误、错误等,确保在货物到达前,按照清关要求获得完整的原始装运文件和政府认证,招标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免除任何责任或费用;
3、从中国境内港口到目的地卸货地点的国际货物运输;
4、中国境内、目的国境内的报关、报检;
5、目的国境内的免税或缴税手续办理,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6、目的国境内的大包运输服务,目的地卸车。
7、全程保险,保险公司级别不低于A.M.Best公司评级A-VII。
2.9.2、技术标准和要求
1、招标方通常情况下,货到目的地且财务支付手续齐全后6个月内付款,招标方无法承诺付款期限,请投标方投标时充分考虑资金占用、利息等方面因素,招标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和税费。
2、投标方根据自身经验充分考虑货物情况,招标方所提供货物信息仅作为参考,具体货物信息以最终箱单、发票为准。招标文件中如有任何疑问,发标方负责解释澄清。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货物信息不准为由,提出责任或赔偿问题。
3、招标方在提供预计发运清单后,集装箱要求投标方在7-10个日历日内完成海运订舱工作,如投标方超出招标方要求的订舱时限10个日历日仍未能完成订舱工作,招标方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执行当次货运。
4、投标方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以应对可能遇到的海洋条件影响、港口拥挤、海运途中的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
5、中标方应根据清关各环节的周期,对货物的交货期、手续和文件、工具、人员、人力、班次等做出合理安排。
6、中标方应自行制定、审查、跟进和协调/处理所有必要的进口手续、文件、许可证、相关文件和批准书的续期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任何授权书,以及伊拉克政策时间表的变更,港务局的申请和批准,以及任何其他必要的批准。
7、中标方应承担伊拉克政策变化的一切风险,招标人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8、中标方应在货物离卸货港至少48小时前将货物的详细信息通知招标人,以便安排协调接收货物。
9、中标方在境外派送货物前,将招标方的装箱清单EXCEL文档、中国出口报关单电子件、原产地证扫描件以及清关使用的箱单发票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方,并确认是否收到。
10、请投标方充分考虑免税和缴税清关手续办理的风险,确保报价单所有费用项必须包含货运全程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清晰报出每一项单价、分项价格和合计总价,投标人未在报价表中列明的费用将不得签入合同。分项报价不全或分项报价未计入总价的投标人,可能不被授予合同;分项报价不全或分项报价未计入总价的投标人未被授予合同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对于费用清单中,招标人无法确定计费的数量,投标人必须明确报出计费单价,如确定不发生的,则在总价中填写“0”。
11、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要求。如“报价表”中有不会发生费用的项目,应在该费用项目的分项价格栏中填写“0”。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合计总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分项价格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进行评分;确认不包含的,招标方有权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集团公司发布的《集团公司进出口物资合格物流服务商名单》内且是国际运输型物流服务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截图或复印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相关资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承诺响应下列合同条款:(合同中带有星号条款2.1.8,8.5,12.4)
3.5.1※甲方在提供预计发运清单后,集装箱要求在7-10个日历日内完成海运订舱工作,若超出甲方订舱时限1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执行当次货运。※
3.5.2※每批发运货物运抵目的地完成交接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以下单据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批次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
3.5.3※除因甲方引起的延误和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该批次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将甲方该批次货物运至目的地,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实际发生物流服务费用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该批次货物实际发生物流服务费用总额的30%,违约金从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本条款的执行并不排除其他条款的执行。※
3.6其他合同条款允许偏离,达到5项偏离或以上则否决投标。
3.7若投标人投标时对本合同条款没有偏离,签合同时拒绝按此条款签订,则将合同授予评标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如仍拒绝则依次顺延或重新招标。
3.8不接受评标标准的拒绝其投标。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5日14:00:00至2024年10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