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绕城高速公路2024年桥梁专项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苏州绕城高速公路2024年桥梁专项维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苏州绕城高速全线共有桥梁344座。本项目主要为按业主要求对桥梁定检中发现的病害进行专项维修。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RCGC-2024QLZX标段:合同范围内对损坏的空心板梁、预制箱梁以及现浇箱梁的板式支座进行更换;对损坏的桥梁伸缩缝进行维修更换,恢复其使用功能;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并建立桥梁结构物维修档案。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截止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本项目采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等级,下同。
(4)项目负责人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在1个桥梁维修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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