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北油库充电项目箱变工程已由内蒙古公司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206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在库区南侧临近大青山街空地安装1250KVA箱式变电站1座,通电及其它配套设备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油库充电项目箱变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和安全许可证)
(3)能够提供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本人签字的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商业信誉: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评委现场查询)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委现场查询)。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4)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委现场查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现场查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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