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研院2024年管道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及其电气系统定制化加工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以2024D105-01-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研院2024年管道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及其电气系统定制化加工。
2.2 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安研院2024年管道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及其电气系统定制化加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本项目计划已批复,主要针对φ114管道漏磁、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及其电气系统的定制化加工进行招标。项目估算金额:195万元(含税)。
2.3 招标范围:根据公司科研项目工作计划安排,预估开展安研院2024年φ114管道漏磁与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及其电气系统定制化加工,总工作费用为195万元。
招标内容主要包含:根据招标人设计图纸(见合同附件1 φ114管道漏磁和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设计图纸,见合同附件2 φ114管道漏磁和变形内检测器电气系统设计图纸),加工1台φ114管道漏磁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及其电气系统、1台φ114管道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及其电气系统。
检测器机械载体是漏磁、变形检测功能实现的基础,属于漏磁检测、变形检测、里程测量、管道内行进等基本功能机械部分。
投标方工作内容包括:采购检测器所需加工材料、φ114漏磁和变形2套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加工、φ114漏磁和变形2套内检测器配套电气系统加工、检测器运输、配合招标方完成检测器的部件测试、检测器组装、调试及牵拉实验等。需要提供检测器所需托盘、收发球装置、跟踪仪及定位盒等辅助设备。此外,需要配合招标方完成检测器的磁路优化、机械结构优化、电气系统等二次改进以及检测器二次加工等工作。
具体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招标人设计图纸,加工一套φ114漏磁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件:
- φ114漏磁检测器机械载体主体部分(主体机械骨架); φ114漏磁检测器驱动密封件(包括皮碗、直板等); φ114漏磁检测器驱动机械结构件(包括直板皮碗安装架、皮碗压盘等); φ114漏磁检测器支撑结构件(包括耐压耐磨轮体部件、支撑结构部件、前后支撑直板等); φ114漏磁检测器密封舱体(包括电池组舱体、电子包舱体、发射机舱体、机芯舱体等); φ114漏磁检测器里程结构件(包括里程轮体、里程轮靶轮、里程轮支撑部件等); φ114漏磁检测器传感器(探头阵列)及其支撑结构。
(2)根据招标人设计图纸,加工一套φ114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件:
- φ114变形检测器机械载体主体部分(主体机械骨架); φ114变形检测器驱动密封件(包括皮碗、直板等); φ114变形检测器驱动机械结构件(包括直板皮碗安装架、皮碗压盘等); φ114变形检测器支撑结构件(包括耐压耐磨轮体部件、支撑结构部件、前后支撑直板等); φ114变形检测器密封舱体(包括电池组舱体、电子包舱体、发射机舱体、机芯舱体等); φ114变形检测器里程结构件(包括里程轮体、里程轮靶轮、里程轮支撑部件等); φ114变形检测器传感器(探头阵列)及其支撑结构。
电气系统用于实现检测器漏磁信号和非磁信号的采集、处理、存储和通讯功能。
(3)根据招标人设计电气系统架构图纸,加工一套φ114漏磁检测器配套电气系统和一套φ114变形检测器配套电气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件:
- 探头采集模块(包括漏磁、变形集成传感器、传感器支撑部件、传感器安装架、传感器整体浮动部件等); 电源模块(包括电池组、电池安装部件等); 主控模块(包括数字集线器模块、ARM和FPGA电路及程序模块、存储与通信模块等); 里程及姿态采集模块(包括里程传感器、里程信号连接器等); 供电连接器。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最高投标限价:各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外部加工控制价明细表》(含税,税率暂定13%)。
外部加工控制价明细表
型号 |
工作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万元,含税13%) |
φ114管道漏磁和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和配套电气系统加工 |
φ114管道漏磁和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加工 |
1.1 |
低频发射机舱体加工 |
套 |
1 |
8 |
套 |
1 |
8 |
||||
1.2 |
里程轮加工 |
个 |
2 |
1 |
||
个 |
2 |
1 |
||||
1.3 |
检测器励磁节加工 |
个 |
1 |
20 |
||
1.4 |
漏磁检测器机芯舱体、传感节骨架加工 |
套 |
1 |
16 |
||
1.5 |
漏磁检测器电池节舱体加工 |
个 |
2 |
6 |
||
1.6 |
变形检测器电池节舱体加工 |
个 |
1 |
10 |
||
1.7 |
变形检测检测节骨架加工 |
套 |
1 |
6 |
||
1.8 |
变形检测机芯节舱体及机芯支撑骨架加工 |
套 |
1 |
8 |
||
1.9 |
变形检测器传感器底座加工 |
个 |
20 |
0.5 |
||
φ114管道漏磁和变形内检测器机械载体配套电气系统加工 |
2.0 |
漏磁检测器电气系统 |
采集模块加工 |
套 |
1 |
13 |
存储和处理模块加工 |
套 |
1 |
20 |
|||
2.1 |
变形检测器电气系统 |
采集模块加工 |
套 |
1 |
10 |
|
存储和处理模块加工 |
套 |
1 |
15 |
|||
2.2 |
漏磁检测器传感器探头加工 |
个 |
30 |
0.5 |
||
2.3 |
变形检测器传感器探头加工 |
个 |
30 |
0.5 |
||
2.4 |
IMU接口 |
个 |
1 |
1 |
||
2.5 |
调试线缆加工 |
套 |
2 |
2 |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广汉市。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器及其配套电气系统定制加工并交付到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条款4—加工总体技术要求、条款5—检测能力要求、条款6—设备试验要求。
2.8 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前1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详细评审并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人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4)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证书,资质范围应至少包含漏磁检测MFL(提供证书扫描件)。
*5.人员资格和要求:项目人员至少7人。项目经理1人,需具有机械电子、机械工程或机械制造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次,MFLⅡ及以上检测资质不少于4人次。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6.机具设备要求:
- 需具备检测器振动测试平台; 需具备密封舱体加压设备; 需具备电子仪器老化(温度)实验平台; 需具备耐磨实验平台; 需具备通过性实验平台; 需具备探头信号测试平台; 需具备检测器机械样机加工和制造的场地。
以上设备均要求提供设备照片和设备证明材料(购置合同、租赁合同或者对应的发票)。
*7.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以合同为单位计)。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仅限于智能检测装备研发、制造加工和销售,需要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需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等内容)。未提供证明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无效的不予认定。
*8.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9.信誉要求
*9.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9.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9.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9.1-9.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9.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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