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水厂项目智慧水务工程暂估价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0]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慧水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区。
2.2 建设规模: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水厂项目智慧水务工程信息系统等。
2.3 服务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海口市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水厂项目智慧水务工程暂估价信息系统采购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清单。
2.6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9709525.59元。
2.7 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需求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即可);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05日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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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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