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衡阳地区2024年某机房信息化机房基础配套设施及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衡阳地区2024年某机房信息化机房基础配套设施及服务项目(CT20241017175)
1.2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102.52万元(其中设备部分92.61万元,服务部分9.91万元),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设备部分税率为13%,服务部分税率为6%,含税采购预算总金额115.15万元(其中设备部分104.65万元,服务部分10.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在不含税上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 。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铁塔智联衡阳地区2024年某机房信息化项目信息系统安全加固、机房基础设施服务、系统集成、安全运营服务。本次采购设备非总部集采产品。
2.2质保期:质保期36个月,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含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容灾备份与恢复系统、入侵检测系统、WEB 应用防火墙、堡垒机的三年保修及系统升级服务,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合同生效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相应服务。
2.4交货地点:衡阳地市。
2.5供货期:合同生效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到货安装调测完毕。
2.6质量要求:满足工信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的管理规定,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及验收要求。
2.7安全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信息化或系统安全加固类或设备保养等项目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9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9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9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或中国铁塔衡阳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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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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