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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2025年度交警支队、打击犯罪侦查支队、法制支队食堂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度交警支队、打击犯罪侦查支队、法制支队食堂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4.6128万元

最高限价:94.612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4.6128 94.6128 餐饮服务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未提供或者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到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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