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安发改审服【2021】308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光水水务(安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除臭系统设备、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污泥脱水系统及加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除臭系统设备、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污泥脱水系统及加药系统设备)
2.2 项目地址:(请登录)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3个标段,招标总金额17600809元,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 除臭系统设备,招标控制价4,282,889.00元;
第二标段: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 ,招标控制价6,600,000.00元;
第三标段:污泥脱水系统及加药系统设备 ,招标控制价6,717,920.00元;
2.4 交货期:
第一标段: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2月10日。
第二标段: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2月10日
第三标段:污泥脱水系统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2月15日;加药系统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投标人提供完整的除臭风量26000m³/h+30000m³/h的除臭系统设备,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第二标段:投标人提供下向流反硝化深床滤池(8格)及风机房所需的完整的系统设备,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第三标段:投标人提供完整的6套单机处理泥量2.5m³/h(含水率≤80%)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及其配套系统设备,详见技术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乙酸钠、PAC、次氯酸钠、PAM加药系统设备,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2.6 质保期:2 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除臭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及投标文件格式(五)生产商或制造商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滤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及投标文件格式(五)生产商或制造商证明材料);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带式压滤机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及投标文件格式(五)生产商或制造商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合并有盈利。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2024年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23时59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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