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期补充物探检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甘孜州白玉县,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
2.2 项目规模:2240MW(4×510MW+2×200MW(一主一备))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期补充物探检测(CHDTDZ111/17-QT-08301):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大坝、二道坝、地下厂区等帷幕灌浆工程压水试验、单孔声波检测、钻孔全景图像检测,以及其他工程部位单孔声波检测、钻孔变模检测、钻孔全景图像检测及冲击回波检测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期补充物探检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具有国家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8.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装机大于或等于250MW的水利水电工程第三方物探检测的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21 15:45到2024-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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