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5万元
采购内容:电子支气管镜2台(详见第五章内容)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按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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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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